本文发表于《财经》评论总第1期
从1999年开始,宿迁开始了后来闻名全国的宿迁医改。这一年,宿迁市改变乡镇“医防合一”体制,建立“一乡两院”体制,在每个乡镇建立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医院。前者由政府主办,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职能;后者专司普通医疗服务职能。
2000年,宿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卫生事业的意见》,揭开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化改制序幕,截止2004年,宿迁市基本完成辖区内的公立医院产权改革,全市134家公立医院中,133家完成民营化改制[2]。政府不再办医院而只进行监管。
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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