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化项目中,辨明常识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在操作中却很容易被人忽略,以下梳理了证券化领域的一些常识,以期收抛砖引玉之效。
1)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础资产违约,并不意味着专项计划违约。
2)企业资产证券化只能非公开发行,面对的客户不能超过200人,属于私募产品,未来可能引入公开发行方式,目前大家通常说的交易所公募发行,属于一种错误说法;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
3)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可以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在交易所发行证券化产品,并不一定走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渠道。
4)融资租赁...
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院长,博导。兼任麻省理工学院运输与物流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中心研究员。上海市金融青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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