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一件民事案件陪审团裁定一家中国公司和其股东邹永宁(Zou Yongning的音译)向美国一家公司St. Jude Medical Inc. (“SJM”)赔偿23亿美元。理由是邹永宁在该美国公司工作期间盗取了该美国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将该秘密用于其在中国苏州成立的一家公司与美国SJM公司不正当竞争。邹永宁在该苏州公司占有47.5%的股权。根据诉状,该苏州公司的英文名字为Nervicon。在该SJM一案审理时,被告没有出庭,所以法庭是缺席审理。[1]。
大家看到这里是不是会惊呼:23亿美元的损害赔偿?这家中国公司岂不要破产?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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