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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十洲

那么,我们就要在这个早已被大历史所限定的“历史情境”中理解“革命”的意指(sense)和所指(reference),即当时之“革命”中占据优先地位的已不是以“个人”为轴心的法理秩序构建,而是以“民族”(nation)和“国家”(state)为轴心的现代民族国家构建,这不仅是反抗民族压迫(民族主义)、解决民生疾苦(民生主义)的前提,也是宪政民主和人权(民权主义)的隐含前提,“亡国奴”是没资格谈“人权”的,连“自尊”与“民族”都不要的人是没资格谈“自由”的,相应地,“五四”之前的个人话语也就不得不让位于共同体话语(民族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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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十洲

我深信,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尽管他们并不情愿这样做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曾指出,前现代向现代的转型即是由“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型。滕尼斯的话换换成中国语境,我们可以说,中国自晚清以来的现代转型,即“旧邦新命”,目标就是由“势即理”的礼俗秩序转型为“理即势”法理秩序,前者是一种“势”下的秩序,执一,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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