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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首页 > 博客 > 广西北海四律师伪证案
李蒙

作者按:此文公开发表于《民主与法制》2011年第35期,并以此文祝贺首届公益性“律师刑事辩护实务高级研修班”将在10天后召开!


  
  李庄与北海为何成了新地标? 

 

■本刊记者  李  蒙


  李庄不是一个村庄,北海也不是一片海,但在2011年的中国法治进程的版图中,却是两个无法忽略的地标。

 

李庄案第二季,律师们的纵横捭阖

2011年4月22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江北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庄有所谓“遗漏罪行”,即他曾于2008年6月在上海为刑事被告人孟英担任辩护人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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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1、北海故意伤害案还没定性,案件事实没有查清,公安机关、检察院就认为证人作伪证、律师教唆证人作伪证,把四个律师、四个证人抓进了看守所,法律依据何在?

答:第一、刑法306条是这样子规定的: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根据该条规定,辩护人如果存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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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李蒙记者按:这是广西北海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庭审记录,从覃臣寿、陈光武、杨金柱等律师的博客中摘取整理而成,其中10月17日至28日来自覃臣寿律师的庭审旁听记录(缺21日另外补足),由其发表在其博客中。因是旁听记录,难免存在缺漏之处,待收集的资料较完整时随时补足。

北海故意伤害案庭审记录

10月14日庭审(杨金柱律师记录)

 

    【最新消息5】刚刚回到房间。今天下午对第二个出庭作证的北海警察蒙建中发问。明天上午重新恢复对第一个出庭作证警察陈小宁发问。自我感觉很好!特别地好!

      

   【最新消息4】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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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李蒙记者按:这是广西北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之一杨炳祺的辩护人李金星律师的辩护词,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认为,北海这起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假案。

(左一为李金星律师)

假案已被揭穿,请立即辑拿真凶——为北海炳棋故意伤害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诸位法官:

在法庭辩论之前,我谨向被害人的父母等家人致以最真切的哀悼和慰问。虽然,本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曾经受到过包括被害人家人在内的人员暴力殴打,至今右臂上还留下了永远的伤痕,但我仍然无法怨恨这位母亲。我深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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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作者按:这篇报道是对北海这起伤害案的报道,最后发表在《民主与法制》杂志的稿子只有6000多字,但我最初写出的稿子长达25000字,后来几经删改,保留了两万字稿、12000字稿、万字稿、8000字稿和最后刊发稿多个版本。几经比对,还是觉得12000字稿对普通读者了解案情帮助最大,又不至于太长浪费大家的时间。

这篇稿子是系列报道之二。

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案调查

 

 ■    李蒙

 

 

“关于裴金德等人将被害人挟持到水产码头时,是否有人值班、是否有人看见等问题,案发后,我局以(原文如此,应作“已”)作调查,该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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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作者按:先将《民主与法制》2011年第26期关于“北海案”的系列报道贴在财新博客,以便大家对北海案有个初步的系统的印象。报道发表在9月中旬,所以9月以后北海案的情况就不见于这一组报道了。这是其一——

 

在北海这座167万人的弹丸小城,控辩双方的较量不断上演,比电视剧还精彩。出示身份证、解开腰带安检、围殴、“哑巴会见”……一轮又一轮,一件又一件,被律师界称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侮辱”。

 

中国律师的北海行动

 

■  本刊记者  李蒙

 

2011年8月4日,经过查身份证、安检、搜身扫描、多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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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作者按:这是11月3日晚在上海同济大学北楼的讲座提纲,放在博客里,听过讲座的同学可以与笔记对照找到一些线索。因我未打底稿,也无心情再写,将来合适的时候我再整理吧。 

 

从北海案谈深度调查报道(2011年11月3日上海同济大学子曰讲坛讲座提纲)

 

什么是调查性报道?突发、事件、案件、旧闻。天堂与地狱。北海案基本案情介绍。

调查性报道发展轨迹:1998-2002,成长期;2003,孙志刚事件,一高;2004-2006,一低;2007,《谁的鲁能》,二高;2008-2009,二低;2010,山西疫苗、安元鼎,三高。(王克勤:《调查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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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

今天在财新网落户了!向胡舒立前辈和各位财新的新朋老友致敬!

刘长兄弟,凯莉妹妹,戴廉童鞋,还有今天差点把我麻翻喊我“小蒙哥”的那位,以后多照顾!

我会把有关广西“北海案”的报道好好整理一下,形成一个系列,并随时在博客里对该案跟踪报道。

独家透露:杨金柱律师准备围绕北海案编一本书,他当主编,邀请一些报道过北海案的媒体朋友参与。将来编书的过程中,可以把一些精彩的章节先放在财新博客里,让大家先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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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北海律师事件是指,北海警方抓捕四个为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辩护的律师,全国律师组团去辩护,北海当局肆意阻挠律师办案,最后演变成一个全国律师声讨地方主政者的公共事件。

 

北海事件鲜明、深刻反映社会环境,体现在三大矛盾中:

第一、司法机关落后的办案方式,与律师先进的辩护之间的矛盾。

北海办案粗糙,以口供为中心,以致案件关键事实不清。该案中的致死情节,只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佐证,且与尸检报告颇有不合,故被告人一旦改口,案件陷入僵局。北海当局不得不采取“抓捕证人及辩护律师,以消灭无罪、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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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跟公权力抗衡的两种路径

袁裕来 07月21日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种是充分利用体制内的进步力量,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正义的一面。以律师具体代理案件来说,不过多理会制度恶劣的一面,目的简洁明了,就是解决具体问题。在细节上,有时会表现得很容忍。

这种路径,不大会引起公权力和执法人员的反感,相反,更多的时候还能得到很多人的尊重。我一直来选择的就是这条途径。

  另一条途径是将当地的公权力整体树为对立面,律师在整个代理案件过程中,会带着挑刺的眼光,对于公权力的任何违法都不予宽容。着力希望解决的是制度问题。    这种操作成功难度较第一种大,办法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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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满江红 北海游侠律师

丁金坤 07月21日

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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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北海主政,守土有责。郑板桥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故四境之内有一民不安,则守牧之责也。先是,北海街头斗殴,发生命案。再是,为办“铁案”,抓捕四律师三证人。继而,阻碍律师团会见被告人,最后三十多人于宾馆围攻律师团。乱象丛生,主政者何以堪?
 
 律师团来自全国各地,跨越千山万水,来到北海,只求“公正”二字,吃住行为北海消费做贡献,依法办案维护北海法治,何罪之有?又何以律师团为敌,冒天下之大不韪,破坏法治,自毁声誉?围攻律师团,纵然非尔指使,然眼皮底下,黑道猖獗,保护不足,难辞其咎!当今法律,天下一统,北海藩镇,岂能独立?法治浩荡,人治渐亡,而主政为个别司法人员办错案而背书,鱼游於沸鼎之中,燕巢於飞幕之上,不亦惑乎?君其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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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北海会战”后的律师自治破题

袁裕来 07月15日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海会战”后的律师自治破题 作者:
石扉客
  
  北海律师伪证罪案,应是迄今为止,重庆李庄案后最为引人注目的律师罪案。杨在新等四位北海律师,因在当地一起命案中的辩护取证行为,被当地司法机关已触犯刑法306律师伪证罪为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紧接在万众瞩目的李庄案后,因大众的审美疲劳,也因媒体的传播规律,北海案并未能被媒体广泛报道和传播,而湮没在纷纷攘攘的海量信息当中。但传播上的差强人意,并未能影响律师们的同仇敌忾。事发后,陈光武杨金柱等律师自发组成全国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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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说“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所以,对“言有尽,意无穷”的法律,本着善意去理解,是公正的艺术,而本着恶意去理解,则是刁难的表演。

 

最近北海发生一起严重的刁难律师会见事件。今年6月,北海四名律师被以涉嫌律师伪证罪追诉。全国律师组团为涉案的被告人辩护,对此北海警方大为不快。2011年7月11日上午,律师团中的房律师,去北海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被警方以律师身份未得到北海法院确认为由中止。下午,房律师去北海法院交接手续后,再去会见,则遭看守所警方六次安检,反复搜身,如犯人一样脱下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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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讨北海违法者檄文

丁金坤 07月12日

上海律师

 

 

北海银滩,滩平沙细,水温浪柔,中国第一滩也。然今年六月,北海当局,肆无忌惮,抓捕履行辩护职务之四律师,践踏法律,蹂躏律师,酿就建国以来最大之律师惨案也。

 

北海街头斗殴,治安不善也。斗殴既死,查之不得,狱吏不明也。抓捕律师,职业报复,压制辩护也。围剿证人,威胁利诱,侵犯人权也。凡此种种,滥用权力,伤害无辜,造冤案在先,包庇不法在后,复行打击,欲以捕律师以办所谓之“铁案”,此诚恶吏、酷吏所为也。

 

中国律师,护法不屈,汇东南之精英,聚西北之智慧,出师北海,拯救同行于水火,解救法律于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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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北海伤害案7月25日再开庭全国十律师将出庭

陈有西 07月11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北海伤害案7月25日再开庭

全国十位律师将出庭辩护

      [据杨金柱网消息]今天下午的律师团会议确定了7月25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故意伤害案5名被告人的10名辩护律师。北海将迎来中国历史上最豪华辩护律师梦之队!

    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辩护人:

    第一辩护人许兰亭,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二辩护人朱明勇,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二被告人裴贵的辩护人:

    第一辩护人杨学林,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二辩护人为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覃永沛律师。

 

     第三被告人杨炳棋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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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中国政法大学三教授就北海抓律师案发表谈话

陈有西 07月11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陈光中教授

卞建林教授

 

顾永忠教授

 

    [陈有西按]北海案四位律师辩护的四个被告被控伤害案,将在上次已经公开开庭将近十个月之后,恢复审理。但是他们的四个辩护律师却被关押和取保候审。这一世界少见的刑事诉讼怪现象只有中国才会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三位教授从法理上已经分析了北海案的显而易见的错误和极度的荒谬。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该案的基本是非。在此我还想进一步提出三点期望:

     一、四被告伤害案必须依法实质性公开开庭,允许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公民自由旁听,包括所有想参加旁听的媒体和其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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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光武:北海四律师案第一阶段情况通报

陈有西 07月11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北海四律师被捕案第一阶段情况通报

 

    【陈光武按】律师团在北海的日日夜夜,收到全国各地各界人士大量慰问和询问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几乎全部未及回复。一来是工作纷忙,时间紧张,二来是没有实质性进展,无法给大家一个具体交待。目前,案件暂告段落,贴出律师团向民主与法制社主办、四川律协承办的“刑事辩护职能与功能研讨会”成都站的《工作汇报提纲》,权当是对朋友们关注的问题一个回复。

四律师妨害作证案北海律师团

向民主与法制社主办、四川律协承办的

“刑事辩护职能与功能研讨会” 成都站

工作汇报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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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北海系列案强大辩护律师团组成

陈有西 07月11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北海系列案强大辩护律师团组成     杨金柱律师网                                 一、一个宣示
     北海市公安局宣传科徐警官前天对人民网记者说:“一定会把此案办成铁案”!杨金柱针对北海警察的“铁案说”提出“三不主义”:一、是不是办成铁案,不由北海警察说了算!二、是不是办成铁案,不由北海市政法委说了算!三、是不是办成铁案,不由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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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朱明勇:北海会战—中国律师的自我救赎

陈有西 07月07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北海会战—中国律师的自我救赎

朱明勇

 杨金柱按语:明勇《北海会战—中国律师的自我救赎》的演讲标题道出了杨金柱的心声!北海会战,是中国律师的一次整体救赎,也是我们每一个律师的个体救赎!北海之战正酣,四川律师又走进高墙,明勇在演讲之后又马不停蹄会见四川律师去了!真是抓不完的中国律师啊!

  金柱认为:我们对确实构成犯罪的个别律师绝不护短!但我们对被构陷的律师同仁则必须以全体之力去予以救赎。这是去救赎中国律师的整体和个体,也是去救赎中国的法治!当其时也,中国律师应该齐声呐喊、万众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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