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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戈

让死刑远离暴力文化

郑戈 08月15日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在中国,强调保护“杀人犯”的人权很容易引起公众“义愤”;而法律人和知识分子群体本身也处于分裂状态,内部共识尚且不存,更谈不上影响和转变民意

 

  死刑是人类社会自有政府以来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将生命、财产与自由视为三种“自然权利”的洛克也并不主张废除死刑,他在《政府论》下篇第一章中说:“我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确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这种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祉”。死刑因此被视为终极制裁,也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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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思
 

6月7日,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巧合的是,药家鑫被押赴刑场、走向死亡这一天,是全国高考的 第一天,900多万高中生走向考场,接受新的人生检验。药家鑫, 一个经历过高考,通过应试教育走向大学校园的天之骄子,为什 么撞人后不积极救治,反而残忍地将被害人杀死,值得我们社会, 尤其是高考生自身和家长们的反思。 

王锦思    和所有高考生一样,药家鑫经历过至少三年的高中教育,又参加了 三天高考。但是在走向大学之后,长期的教育没有使他德智体全面 发展,单纯的应试教育使他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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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20116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其父药庆卫在新浪微博发消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是也包括尸体?”、“我们在家等待去认尸体,谁知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死刑犯的尸体归属尚无规定,司法实践中尸体由国家处理。

 

在民事领域的交通事故、故意伤害以及意外事件等纠纷中,对尸体的处理也是个棘手问题,处理的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因为尸体既是重要证据,也是家属感情寄托所在,还牵涉到殡葬管理。

 

目前法律对尸体权属没有规定。谁有权处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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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审判中的民意争夺战

丁金坤 06月02日

上海律师

 

最近,药家鑫父亲开微薄,向全国人民道歉,同时反驳对他家的不利言论,其意在于争夺民意阵地。面对被害人代理人的舆论攻势,药家先是引而不发,以不变应万变,但经一审、二审药家鑫被判死刑,药家终于发现“沉默”等于被动挨打,于是在“死刑复核”阶段,出场辩解。一场新的舆论战争开始了,而这些都是不正常现象。

 

但民意为何能影响审判?因为:一、社会大背景是维稳,民心所向则稳,民心所背则不稳,而司法是为大局服务的,必须顾及民意,维护秩序。其二、民意中的正义,感染司法人员。其三、与官意博弈。民意是公民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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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爱芳

上海徐汇区一社区卫生院近日上演血腥伤人案,一医生被砍九刀,背伤七处,手部两处,砍人者为同院另一医生。

该院其他医生表示,砍人者平日和同事关系不睦。事件具体起因不明,但终究不过为纠纷所致。药家鑫案就在眼前,但其死刑也不足以唤醒他人。欲动手的仍然动手,想杀人的还在杀人。比如,前不久的上海留日学生机场刺母,近日沪上乘客暴打司机,诸如此类等等。

伤人医生和音乐学院大学生药家鑫,均属良好教育阶层,非暴徒惯犯,非鲁莽粗人,非神经病患者,是什么让一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手,一双本应在艺术殿堂施展魅力的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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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死刑、民意及其他

羽戈 05月30日

青年学者、作家

死刑、民意及其他

——回张培鸿兄

 

 

死刑存废之争是一个什么问题,我尝归结为三点:立法、司法公正、政治伦理,并未具体言及民意。然而,张培鸿先生《从民间判官到革命播种机》(见《东方早报》5月19日)一文,却认为我在巧妙平衡民意,是“对民粹的让步”。藉此,他意气激昂,慷慨悲歌,痛斥汹涌民意对死刑存废的误导。这种隔山打牛、暗度陈仓的批判方式,也许与其职业有关——他不愧是一位中国特色的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我并不否认,在今日中国,死刑存废之争,的确关乎民意,这就像醉驾入刑之争关乎民意、房地产、医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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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史记药家鑫传

丁金坤 05月25日

上海律师

药家鑫,陕人,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某夜,驾车撞倒张妙,见张记车牌,遂下车,刀刺之亡。案既发,人神共愤。其律师辩护曰“激情杀人”,有心理专家曰“多刀杀人,因弹钢琴习惯之动作也”,民怨更甚。被害人遂拒绝赔偿,只求药死。一审、二审均判药死刑,有民众放鞭炮庆焉。
 
 论曰,药家鑫见伤不救反而刀刺,冷漠杀人也,何激情之有?“弹钢琴”解析作案心理,纯无稽之谈也,而律师之辩、专家之言,无济于事,反激怒民意,加速药家鑫死也。固然,药家鑫罪不容赦,咎由自取,然又何庆之有?药之极端自私,社会家庭教育岂无责任乎?药之死,能挽回颓废社会风气乎?有心者,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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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法庭审判,如两军作战,检察官出牌,律师接招,胜败得失,狭路相逢勇者胜。辩护的好,事半功倍,辩护的不好,事倍功半,甚至反受其害,故辩护不可不慎也。兹点评近期热点案件的辩护如下,一家之言,尚请包涵。
 
 药家鑫案的辩护,一审律师以“激情杀人”辩护。然该案中被害人并无任何过错,药家鑫杀人完全是自己引起,不存在激情杀人,相反是冷漠杀人。因此该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辩护,激起公愤,怒涛涌向药家鑫及其辩护律师,实在失策。这点要向高晓松的忏悔式辩护学习。高晓松因醉驾被捕,庭审中表示“只有忏悔,没有辩护”,这种没有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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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药家鑫杀人案当庭判决维持死刑原判

陈有西 05月24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药家鑫杀人案终审宣判

 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2011年05月20日12:41
新华网    

 

 

 

 

 

    

 

5月20日,药家鑫案中受害人张妙的父亲出席二审。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 摄

 

 

 

新华网西安5月20日电(记者梁娟)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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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预测

王小峰 05月20日

《三联生活周刊》前主笔

药家鑫和夏俊峰一个面临二审,一个面临死刑复核。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在此预测一下,药家鑫二审肯定是死刑,如果再死刑复核,估计也是死刑。反正不能让他活了。处死药家鑫,感觉像为民除害。

夏俊峰死刑复核我看翻盘机会也不大,也是死刑。反正也不能让他活。夏俊峰为民除害,只能死。

对比这两个人的命运,正好相反,一个是人民不让他活,一个是人民之外的人不让他活。药家鑫是很简单的杀人事件,除非药家鑫有什么更硬的来头,否责难逃惩罚。而夏俊峰不是简单的杀人事件,他杀的是制度和权力,这三家不幸的家庭只是制度的牺牲品,即使夏俊峰最后被执行死刑,那两个不幸的家庭也不是胜利者。撼山易,撼制度难。

我们时刻都要记住这样一句话: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在死刑没有废除之前,我们对任何死刑罪的理解和使用都是带有偏见和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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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鸿

刊于今天<东方早报>

即使你生在中国,即使你是法律人,即使你时刻关注着热点事件和敏感案件,甚至你就算一直对死刑问题有兴趣,恐怕也未必会注意到一个小女子吴英的命运。她因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浙江金华法院判了死刑,现在仍在漫长的二审期间,生死未卜。

注意不到并不奇怪。毕竟,她的案子前前后后已拖了四年,无论是对一个人还是对媒体,四年时间都太长了。在新闻热点几乎以天计算的时代,夺人眼球的事例又那么层出不穷、花样翻新,要大家持续地关注某一件事或某一事件,并不容易。

再者死刑案件那么多,吴英的案子尚没有那么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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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

死刑存废之争是一个什么问题?

羽戈 05月18日

青年学者、作家

 

死刑存废之争是一个什么问题?
  
  


  死刑不仅是一个刑法问题
  
  每一门学科都有几个百世不易的永恒论题。在法学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人治与法治的界限等,争论了上千年,硝烟依旧凝固不散。具体到刑法学界,关于死刑之存废,自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系统提出废除死刑以来,迄今已经争执了240多年,存废双方所消耗的口水足以湮没一座罪恶之城,然而,其答案的眉目并非历历可辨,只能说,废除死刑的呼声,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提高一个分贝,如今已经高亢入云,扶摇直上重霄九,近乎是世界的潮流,历史的必然——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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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娴

各方广泛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姚宇被杀案最近在纽约终审宣判。在纽约法拉盛残杀中国留学生姚宇的凶手,墨西哥裔非法移民卡洛斯克鲁斯,日前在纽约皇后区刑事法庭以二级谋杀罪被判处22年至终身监禁。这个判决的意思是,克鲁斯坐满22年监狱后,有可能假释出狱。

2010年5月,到美国仅两个月的23岁中国女留学生姚宇,在纽约法拉盛闹市街头,和墨西哥裔非法移民克鲁斯发生口角,被克鲁斯从闹市街头拖到后巷,残忍地用金属棍打击头部及身上50余下,致姚宇几处头骨碎粉碎,然后再对浑身鲜血昏迷不醒的姚宇进行强奸。克鲁斯事后被警察抓获。姚宇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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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陈有西:山雨欲来前飘飞的树叶

陈有西 05月14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上海市民追祭火灾遇难者

 

 

山雨欲来前飘飞的树叶

陈有西

 

     夏俊峰案和药家鑫案,是本月国内刑事界的热点事件,我因为前阶段时间中忙于李庄案,一直没有关注。网友一直留言要我注意这两件事,昨天才认真看了滕彪的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1997年,台州路桥杀死两人的正当防卫案,路桥法院院长马红骏主持的法庭,判决了正当防卫无罪,是97刑法修改加大防卫权保护后的经典名案,当时全国轰动,争论非常大。我详细分析,写过文章公开支持路桥法院的判决,引起了二审检、法的重视。现在夏俊峰案,同那个案件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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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药家鑫事件后的保险缺失!

王才亮 05月11日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药家鑫,又名药八刀,西安音乐学院大三之学子。药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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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重庆田厚波,开车夜归途中,在“新家沟”公路,撞伤女乞丐,逃逸。他怕事情败露,事发后1小时,返回现场,将女乞丐碾压致死。这个案件的恶劣性,与西安药家鑫的撞人后杀人案,有过之而无不及。

  

田厚波撞伤人后的“一小时”里发生了什么?被撞的女乞丐,卧在公路上呻吟、呼救。有人听到哭声,但因是乞丐,没在意。经过的车子,没抢救,也没报警。而田厚波忐忑不安后,决定杀人灭口。人性何等凄凉、冷漠。人命就如一条狗。而假如有人报警,乞丐没钱,医院会治疗吗?国家对公民的保障义务又体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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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戈

从药家鑫案的民意背景看我国法治的前景

郑戈 05月07日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药家鑫开车不小心撞倒行人,不予救助已属没达到道德底线,杀人灭口以避免“麻烦”就更是“罪无可恕,情无可原”。因此,药案初审的死刑判决吻合于民众的道德情感。但围绕药案展开的网络舆情,却使我们不得不担心法治在中国有没有未来。

 

 

在罗伯特·博尔特的的著名剧作《不朽之人》(A Man for All Seasons中,针对家人和朋友放弃法律形式、直接诉诸“实体正义”来惩罚坏人的主张,托马斯·莫尔说道:我们只有在法律之林所拱卫的环境中才能安全地生活,哪怕这个森林有时会给恶魔提供藏身之所,因为,如果你为了消灭恶魔而砍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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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有新进展,药家鑫的一审辩护律师表示“(案件已经)上诉,但具体由谁辩护还不确定”。谁将为药家鑫案的二审辩护?二审辩护的效果又将会如何?以案件事实分析,药家鑫撞人后杀人,情节相当恶劣,可杀应杀。以案件统计分析,90%以上的二审案件会维持一审判决。以案件民意分析,大多人赞成对药家鑫死刑,只有少数知识界的死刑废除者呼吁刀下留人,而药家鑫案的被害人家属表示,药家鑫不死,被害人不葬。所以,综上考虑,这个案件的二审维持死刑基本上是铁板钉钉的。

 

药家鑫的二审辩护律师,面临巨大的考验,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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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备受关注的“激情捐款”发起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近日表示,已凑齐54万元的捐款,会按时交给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家人。傅的义举,深得民心,也凸显了刑事被害人补偿机制的缺失。

 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不要赔偿”,一方面是担心收了赔偿后,法院会减轻药家鑫的刑罚,因为类似的案例太多了,譬如河北大学官二代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收了赔偿,说话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甚至解聘了律师,另一方面是考虑药家鑫也没多大实际赔偿能力,因此一反常态,干脆不要赔偿,给“农村人不难缠”争口气,实在是鼓舞了众多正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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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

近一段时间以来无论财新网还是思享家,对是否废除死刑一事争论得不亦乐乎。支持和反对者各执一词,针锋相对,且无限将这一问题上纲上线,,各自从古今中外的伦理、道德、人性、法理等学说中旁征博引,搬出一套理由,也均能言之成理。然而,窃以为如此争论下去,似乎并无结果,也于事无补。因为,死刑的存废其实只是个政治技术层面的问题,无关道德、伦理等高深理论。换句话说,死刑只是一种法律手段,存废是“形而下”的问题,如果将其当成“形而上”的问题来讨论,不可能达成某种共识,只能造成观念的进一步混乱。

因此,这让我想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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