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3年12月11日深圳燃气(601139)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第1-1-20页中,明确指出: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10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文件可在此处下载: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2-11/63365740.PDF
而在此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中,在第25页中,此条款却修改为: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将以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