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早期,浙江民间并不追求理想化的创业模式,而是从各自实际出发,选择最适合创业的制度模式。这情形正如四川新都宝光寺的一付对联所说的,“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以非法法也”。浙江民间这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做法,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就是改善自身的福利状况。民间在一种自主选择、集体无意识[1]之中,推进了浙江的制度变迁。
1 、战胜自我长期来,浙江农民按照他们的个人偏好,顽强地进行着分散的、持续的创业活动。他们采用了多种形式创业,如跑单帮、家庭手工业、家庭作坊、外出打工经商、办社队企业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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