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律师,专栏作者,前资深检察官。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
在税案之后,这一波针对演艺人员的限薪令、限酬令似乎更加不可阻挡了。这不,连老谋子也来造势了。
吃瓜群众们,可能会感到很解气,很滋润。看你们以后还能不能那么赚!一些吃瓜群众向来不患寡,只患不均。
但是,艺人的片酬又不是国家财政发工资,本来就是市场调节的,怎么能人为去限制呢?再说了,限制了艺人的收入,是不是要跟着限制企业家的收入?然后再进一步,限制企业的利润?好吧,干脆直接回到过去的计划经济算了。
问题不在片酬,而在税收。人家挣的多是人家的本事,政府非但不应该限制,而且还应该鼓励。若个人不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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