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律师,专栏作者,前资深检察官。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
近期,一则“借‘校园贷”买高档手机不还钱,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的新闻引发网络热议。昨日,有报道称涉案“校园贷”涉嫌“套路贷”。本案中,学生不还款、不应诉等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案情是否发生翻转?邓学平律师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搜狐记者的采访。
搜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学生来说有什么影响?
邓学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大学生面临以下限制措施: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等;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毕业后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律师,专栏作者,前资深检察官。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
校园贷的大规模出现和流行,本来就是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衍生出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
媒体报道称:今年上半年,400多名大学生被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些大学生,利用“校园贷”购买高档手机,欠款不还。这些大学生涵盖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令人诧异的是,该系列“校园贷”案件陆续开庭后,没有一名大学生应诉。这些被告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贷”等于非法放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
这些大学生如此缺乏法律常识令人堪忧。正常的借贷,需要还本付息。不出庭应诉,法院照样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拒不执行判决,重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大学是求学求知的大好时光。大学生们切莫沉迷于物质消费,还未毕业就官司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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