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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公元2011年4月19日上午,李庄漏罪案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审判,证人无一出庭,辩护律师无以质证。此距李庄上个律师伪证罪案一年四个月,再上距律师为“四人帮”辩护,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三十二年。此次辩护,全国法学精英倾力出动,辩护律师顾问团由张思之、江平、贺卫方等担当,著名律师斯伟江出庭辩护。法治受难,激发热情,开庭之日,由北向南,从东而西,知识界人士莫不引颈观望。盖关注李庄,即关注程序公正也,关注法治也,关注自身之命运也。然李庄案庭审表明,三十二年来所建立之律师辩护制度,依然形同虚设,律师之作用,还是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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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李庄案的世纪之辩

丁金坤 04月16日

上海律师

 

从来没有这么一个案子,引起全国律师的关注。二十万律师,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城市乡村,无论大牌还是后生律师,齐刷刷把目光投向重庆李庄案。这是自“四人帮”辩护后,最受瞩目的一个案子,因为这个案件涉及神秘的政治,涉及程序公正,涉及证人出庭,涉及律师伪证罪,涉及到律师的执业,涉及到法治。

 

关注李庄案,就是关注程序正义,就是关注法治。任何一个人违法都必须得到追究,律师犯罪也一样。法律面前平等,没人有特权,但法律同样公道对待每一个人,以正当程序来追究一个人的责任。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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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舒立

转【财新观察】李庄案与程序正义

胡舒立 04月16日

财新传媒创办人,现任财新传媒社长,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兼职教授

程序正义绝不是可有可无的细节。实体正义不应依靠、也不可能依靠非正义的程序来获得

曾引发广泛争议的李庄案再起波澜。重庆市江北法院定于4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李庄被诉妨害作证罪一案。在此案“第一季”,多位法学界人士曾质疑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正义问题。在审判李庄“遗漏罪行”的“第二季”,公众期待审判能依法办事,独立进行,程序正义得到应有尊重。否则,不仅此案被告受到伤害,中国法治亦将严重受损。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宣判,60多天案件走完全部程序,李庄最终被认定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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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鸿

拿什么来拯救李庄?

张培鸿 04月11日

专职律师

按:本文是东方早报的约稿,写出来后才知道,再温和都不能发表了。贴在这里记念一下:

拿什么来拯救李庄?

 

张培鸿

 

如果法律只是法律,而且是真的法律。那么,一切讨论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有干涉司法的嫌疑。李庄凭什么不能有漏罪?为什么不会犯新罪?有新罪和漏嘴为什么不能追诉?一切基本常识、是非公义,乃至冠冕堂皇、欲盖弥彰,就都有十足的依据。

然而,在一个吊诡的时代,法律不再单纯。在不单纯的时代伸张正义,难免出现悲剧化的人物和结局。宗教说,相信就是愿意相信。中国的律师跟李庄一样,相信了一次、两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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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我也说:李庄有没有罪,天都不会塌下来!

王才亮 04月11日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重庆周立太律师写了“李庄有没有罪,天都不会塌下来!”在网上炸了锅。有支持的,有拍砖的。我感到有必要表明我的观点。

    一.李庄被追漏罪,是重庆司法机关的职权。至于被追的罪名是否成立要通过庭审来判断。我们有关心和评论的权力,但先入为主去指责重庆方面则是非理性的,也非法律人的态度。所以,我赞成立太的观点:李庄有没有罪,天都不会塌下来!

    二.李庄被追诉余罪,只是中国每个数十万计刑事案件中的一件,并不必然导致中国的司法与民主前进或倒退。过分夸大这一案件的意义,对李庄不一定是好事。李庄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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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洁琪

挪威的律师像李庄

罗洁琪 04月09日

财新法治记者

我觉得李庄很可怜,是个超级倒霉蛋,以至于我在挪威休假,都还想起他。

周二那天,我泡在卑尔根的哈德兰德法院,完整地旁听了一个刑事案件。那是一种灵魂出窍的奇特经历——看着眼前的挪威法庭,思绪飘回苦大仇深的祖国,想起自己作为法治记者的一些经历。

看着法庭上的每个角色,我都情不自禁地与中国对比。听着听着,忽然心疼起自己,原来我在国内一直活得如此紧张不安,可是,竟然已经习惯了。

下火车后,我在雨里狂奔。我对法院咨询台的女士说,想旁听庭审,随便一个刑事案件都行。她没问我国籍、姓名、目的,甚至也不需要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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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李庄案第二波,李庄的声音呢?

袁裕来 04月04日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注:李庄案进入了第二波,并且已经到了庭审阶段,跳出来的人不少,很多都是法律界精英,发表着各自的高论,让人眼花缭乱,有些譬如康达律师事务所很可能正在决定,李庄是否要委托辩护律师,委托谁为辩护律师,什么时候委托辩护律师,如此等等。

可是,那么多精英恰恰忘记了有权决定这个事情的,不是别人而是李庄。

我实在是失望透顶,那么多精英似乎连基本的律师伦理还没有学会,本案中竟然可能代表着20万律师。从律师伦理角度来说,重庆方面的态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庄这个时候是否需要律师。李庄是一个人一个主体一个被告人,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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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谁去为李庄辩护?

丁金坤 03月30日

上海律师

这几天,姓李的新闻特别多。先是,河北的李刚再现江湖,涉嫌刑讯逼供。再是,重庆打黑中的李庄,被追诉遗漏罪行,并已移送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次李庄的伪证罪,是高子程律师和陈有西律师去辩护的,结果是“李庄进(去),有西出(名)”。本次辩护的结果,并无多少悬念,在重庆的一亩三分地上,李庄既然被起诉,是肯定被判有罪的。然而,为何还要去辩护?因为辩护的意义还在于:1.追求程序之公正2.澄清案件之疑点3.体现辩护制度的存在价值。

 

窃以为,本次李庄辩护一役,是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继为“四人帮”辩护会的最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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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闪

从李庄案看程序正义在中国

郭玉闪 02月01日

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所长

作者按语:本文是在与一些友人讨论李庄案子时有感而发写就的,所以文体不甚讲究,文字也很粗糙,还保留了一些当时争论时的痕迹。讨论中国律师的处境,没有比李庄案更合适的;而要感受中国人对程序正义的陌生,也没有比李庄案更合适的。甚至于一些朋友,比如经济学家薛兆丰,受过良好的学术训练,可是在邓玉娇案、李庄案中的评论却显现出对法治精髓——程序正义——的无知;国人对程序正义有多陌生,我们离法治精神就有多远;中国的现代化之路还漫漫无期。

新世纪周刊关于李庄案子的报道很到位,2010年第3期封面文章,记者贺信、王和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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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致李庄案相关司法人员的公开信 / 秋风 等" alt="0704  致李庄案相关司法人员的公开信 / 秋风 等" src="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real_src="http://static15.photo.sina.com.cn/bmiddle/4a5a2c16t7cf7982509fe&690" />     致李庄案相关司法人员的公开信   执笔人:秋风   联署人(以姓氏音序):郭玉闪、王建勋、萧瀚   题记:   承担司法之职而践踏正义者,是正义的最大罪人。

 

2010年1月8日,以付鸣剑为审判长的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合议庭,对引人注目的李庄案作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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